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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毕业后有编制!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05-14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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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省卫健委、省教育厅联合启动2025年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录工作。

一、招生原则

2025年定向生招录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模,实行以市州为单位、户籍地为依据,本科提前批单设志愿录取。

二、报考条件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2门科目必选);报考中医学专业的考生,无科目要求。原则上招收农村生源,考生报考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考生需在户籍所在市州报名,并且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且已报名参加我省2025年统一高考;

    2.本人及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须在我省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农村户籍;

3.身体条件符合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相关规定;

4.本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报考且毕业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6年(不含衔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

三、免费政策

定向免费生注册后,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二免一补”(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5200元/年·生,免缴住宿费800元/年·生,并补助生活费4000元/年·生)政策,高校教育学制5年。

四、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且自愿申报定向生的考生,须于2025年5月20日前登录湖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招录系统https://cme.whpyinfo.com:8015/#/login)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上传资格申报表及诚信申报承诺书等资料,并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提交资格申报表和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五、录取流程

(一)志愿填报。通过省级公示名单的考生于6月29日8:00到6月30日17:00在本科提前批单设志愿栏内填报志愿。录取时,各高校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信息,按市(州)招生计划总数,分市(州)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省内调剂。已录取的定向免费医学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未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二)签订就业协议。2025年高考招录结束后,根据各高校(湖北科技学院、湖北医药学院、湖北中医药大学)实际招录结果,由市州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以市州为单位,按照“市州为单位、户籍优先、市州统筹”原则统筹分配录取定向医学生到定向县,录取定向医学生须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享有相关权利和义务。

(三)报到注册。定向免费医学生须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定向就业协议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完成报到注册。对于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学生,高校不予注册。考生被录取后无生病等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双方约定或其他合法解约事由,进校后不能转专业。考生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就业安置。本科毕业后按照入学前签署的定向就业协议,到定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到,由定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相关编制和劳动待遇。2025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定向生可在应届毕业当年报考户籍所在地省域内全科医学领域全日制临床专硕或按规定参加全科专业住培,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或住培后,须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6年(不含衔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年),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

六、违约处理

定向医学生违约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除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自行放弃学籍;

2.住培期间及服务期内报考全日制研究生或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者未征得定向服务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报考在职研究生;

3.在校期间违反培养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或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4.未按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5.未经培训基地和定向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自行放弃培训,或拒绝履行签订的培养协议中规定义务;

6.培训期间违反培训基地管理规定被取消培训资格的或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

7.在国家和省级规定的最长时间内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证书;

8.在学校毕业后和规范化培训结束后未按规定到定向服务就业部门或单位报到,超过10 个工作日未履行请假手续;

9.未经定向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离职、离岗;

10.未经定向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服务期内变更执业地点或改变服务单位;

11.服务期内,被服务单位依法依规解聘;

12.达成解约意向后,未按时退还教育、培养费用及违约金;

13.就业协议书、聘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其它可视为违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