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黄石市紧紧围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成效,以居民健康档案动态管理为突破口,强化四项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与量、准确性与及时性相统一。仅今年前4个月,各城区共迁入档案37003份、迁出档案10409份、注销档案24667份、新增档案35241份,完善孕产妇服务管理信息14896条、儿童服务管理信息82620条,城区档案总数达796832份,有动态记录档案181697份,形成了居民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的新局面。
一是严格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口径。全面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房找人”模式,严格执行以现居住地建档管理,进一步明确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口径,解决各基层单位“抢人口”、“人走不迁档案”“外迁人口回原居住地参加体检”等管理难题。全面要求落实应建尽建的要求,取消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考核指标,对漏管漏建人口实行按例扣分,逐步实现全民建档的目标。全面坚持实事求是和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多处住所、多子女轮流居住、租赁居住、婚嫁、外出务工、求学等特殊情形提出了建档的原则性意见,对跨区域难以判断建档主体的,建立协商解决机制。
二是规范居民健康档案迁移管理。规范居民健康档案迁移的一般程序,因居民居住地发生变动的,由现管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原管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出迁出申请,原管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意后,由现管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收迁入。对整体迁建地区,在居民迁建前要做好宣传服务工作,发动居民到新居住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对接,落实健康档案迁移管理和服务无缝对接。建立城区居民健康档案迁移信息交换微信群,各基层单位基本公卫项目质控员可对居民健康信息提交协查信息,进一步提升迁移效率和档案质量,对多次协商仍有异议的或不予处理的信息,纳入日常督查内容。
三是拓宽居民健康档案信息收集。注重居民健康档案首次建档质量,杜绝未与居民沟通,借用人口库、接种分娩、住房等信息建立首次档案,强化首次建档必须入户收集。全面取消纸质健康档案,推行家庭医生APP、智能健康服务包、村卫一体化系统、移动服务车等在信息采集、录入、服务、管理上运用,在阳新县、大冶市实现医卫信息融合的基础上正在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医卫业务协同。探索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网格化管理,在社区设置健康驿站,要求按服务人口2000人配备一名公卫人员的要求,将公卫人员长期派驻到各社区,加强公卫人员与社区网络员交流信息和入户协作,部分城区按服务管理人口每人每年2元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进一步提升了社区干部和社区网格员参与项目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是强化居民健康档案督办考核。市卫健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通知》、《关于建立全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对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质量及管理的考核督办要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市、县、乡三级质控员队伍和依托疾控、妇幼、精卫等6个专业卫生机构建立10个市级项目质控中心,不定期通报基本公卫项目服务管理信息和质量,督促整改。改革基本公卫项目考核督办方式方法,以入户核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为主,县级实行每季度开展入户督查,市级实行每半年开展入户考核,形成以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机制;对核查中发现的管理不到位、服务不实的实行按例扣分,同时实行修正相关项目年度实际完成指标;10个项目质控中心以经常性指导、培训、督办为主,督办情况按35%分值纳入年终项目考核。
(黄石市卫健委基卫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