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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健委等8部门共同推进“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实事项目

来源: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1-09-02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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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项目实施方案》,协力推进省党史学习教育省领导领办“十大惠民、四项关爱”实事项目落实。通过订单定向培养、社会招聘、上级机构派驻巡诊、学历提升等方式,提高接受过医学专科学历教育的乡村医生比例,到2025年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目标

建立和完善大学生乡村医生培养机制。订单定向培养一批,2021-2023年,采取单列招生计划方式招录定向生4490,按照相对集中、就近便利的原则,依托省内院校,开展大专层次的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财政给予培养对象每人每年1万元的学费、生活费补助。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面向社会招聘应往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医生至村卫生室执业,全省2022年底前招聘700人。乡镇卫生院派驻巡诊一批,2021年底前,采用驻村、定期巡诊、托管村卫生室的方式,完成乡镇卫生院1833名大专以上学历医生的下沉,为村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服务。在职村医学历提升一批,2023年底前,采取成人高等继续教育方式,完成3114名在岗乡村医生大专学历的提升。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可作为今后晋级、晋职、各医疗卫生单位入编考试的学历依据。

同时,畅通大学生乡村医生职业发展空间。在全省组织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项招聘,其中2021年招聘5000人左右,进一步充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力量。推进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对于新上岗的大专以上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服务期满后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面,参照“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通过定向培养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录取前需签订相关协议,毕业后安排到定向县域村卫生室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如毕业后不履行到基层工作的协议,违约记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张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