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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21-01-05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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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我市自2020年12月29日启动新冠疫苗重点人群紧急接种工作以来,截至2021年1月4日,累计接种678人次。

据了解,本次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接种的重点人群为年龄在18-59岁的以下八类人员:

1.口岸直接接触入境人员、货物的各类人员;与口岸相关联的进口货物储存、运输、加工企业中直接接触进口货物的工作人员。

2.直接在一线从事货运和客运服务的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3.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4.发热门诊(诊室)和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其他医疗机构门(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市场监管、海关、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商务、边检、政务管理等部门从事新冠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杀、现场健康教育、现场监督等防控人员。

5.集中隔离点各类工作人员和负责隔离人员转运的工作人员。

6.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中,直接从事新冠肺炎病毒分离培养的科研人员。

7.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基层社区、公用事业(物品、水、电、暖、煤、气)、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单位在一线为公众服务的工作人员。

8.各县(市、区)指挥部根据本地疫情防控特点,确定涉进口冷链从业人员及其他重点人群。

以上人员疫苗接种工作由所在单位审核,经县(市、区)、市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核查后安排接种。其中因私出国人员由个人申报,经所在社区、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通过后,安排接种;因公出国人员由派出单位申报,经市委外办审核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登记安排接种。

春节前新冠疫苗紧急接种仅限于8类重点人群,暂不受理普通人群新冠疫苗接种。

同时,市卫健委公布第一批17家新冠疫苗紧急接种点,名单如下:

记者从相关接种点了解到,本次紧急接种疫苗先后共需接种2针,两针间隔时间为2-4周。下列人群不适宜接种: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者;

2.发热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者;

3.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接种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

4.有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5.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6.已知或怀疑患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者;

7.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调节剂者;

8.有新冠病毒感染史者;

9.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市防控指挥部新冠疫苗紧急接种工作专班咨询电话:0714-6253878。(胡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