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继春非医师行医案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      时间:2022-05-25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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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肖继春非医师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卫医罚〔2022010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肖继春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违法事实

肖继春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于2022314日在太子镇刘政村为患者徐某某开展拔罐、扎针(梅花针)治疗,未收费。上述行为已构成非医师行医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二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524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