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火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案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      时间:2022-05-25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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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张艳火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卫医罚〔2022〕008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张艳火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事实

张艳火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于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期间,在黄石港区统一街36号黄石港区张艳火针灸馆为人开展针灸诊疗活动,获利3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2、罚款人民币25000元;3、没收诊疗器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5月23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