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黄石市昌龙综合物流有限公司司机之家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卫公罚【2021】064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黄石市昌龙综合物流有限公司司机之家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200665452503M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怡 | |
违法事实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
行政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三千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7月20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黄石市昌龙综合物流有限公司司机之家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1-07-23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