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黄石市河口卫生院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卫传罚[2021]017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黄石市河口卫生院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2420203MB0W23201J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华绍富 | |
违法事实 | 黄石市河口卫生院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千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6月25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黄石市河口卫生院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1-06-28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