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黄石市爱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卫传罚[2021]012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黄石市爱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200767405628K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东 | |
违法事实 | 黄石爱康医院预防保健科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置于专用包装物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第四十六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千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6月25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黄石市爱康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1-06-30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