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黄石市鑫锐宾馆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卫公罚【2021】014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黄石市鑫锐宾馆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200MA487HKY1G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江全元 | |
违法事实 | 黄石市鑫锐宾馆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 |
行政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五百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4月19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黄石市鑫锐宾馆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案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 时间:2021-04-2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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