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足之康足浴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1-04-12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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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西塞山区足之康足浴店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卫公罚[2021022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西塞山区足之康足浴店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2420203MA4EA1U64R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程秋香

违法事实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行政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一千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49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