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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8-26 1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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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文字解读】《湖北省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改善护理服务是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增强获得感的重要举措。自2023年启动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以来,我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加强基础护理、提高护理质量、拓展护理领域,印发《湖北省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健康需求,助推护理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为贯彻落实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免陪照护服务主要指患者住院期间,在患者或其家属知情同意且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为患者提供的生活照护服务。医疗护理员不属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不得替代医务人员工作。我省共遴选18老年住院患者占比较高、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三级医院作为首批试点单位。试点任务要求主要包括:一是全省已遴选50家单位作为医疗护理员培训机构,相关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医疗护理员的招募与系统培训,为全省试点工作开展提供坚实人员保障。二是试点医院要在住院患者生活照护服务依赖程度较高的老年医学科、神经科、骨科等病区率先开展试点,并逐步完善本院免陪照护服务实施细则。三是试点医院要加大试点病区护士配备力度,在病区护士人力不足的情况下,可配备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根据患者需求协助提供生活照护服务。四是试点医院对医疗护理员实施统一培训管理,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定期对医疗护理员进行服务能力评估和服务质量监督,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同时,加大后勤支持保障力度,为开展试点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五是试点医院要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强化政策协同,加强对试点医院的指导评估。要通过媒体、社区等多渠道普及相关知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推进试点工作、增进群众健康福祉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