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关于卫生健康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 |||||
序号 | 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违法类型 | 违法情节 | 处罚标准 |
1 | 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 | 违反《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条第(三)项:公民应当讲究公共卫生,自觉遵守下列规定:(三)不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时合理避开他人。 | 轻微 | 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初次违反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 不予行政处罚。 |
一般 | 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 | 处50元及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 |||
较重 | 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已受到行政处罚,再次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 | 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
2 | 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不予劝阻、制止的 | 违反《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景点景区等场所经营单位对经营管理范围内的不文明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 | 轻微 | 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不予劝阻制止的,初次违反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 | 不予行政处罚。 |
一般 | 再次发生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不予劝阻制止的。 | 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较重 | 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再次发生对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不予劝阻制止的。 | 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