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根据《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湖北省实施细则》(鄂卫通〔2021〕41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询大冶市人民医院是否存在违反依法设置与执业、履行公益性责任不到位、行风诚信问题、发生安全管理与重大事件等情况。
如发现大冶市人民医院在2019年-2021年期间存在相关问题线索,请于2022年10月28日前向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0714-6259434,邮箱:hsyizhengke@126.com。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