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根据《关于调整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通知》(黄创文指〔2019〕1号)精神,市卫生健康委作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组责任单位,具体涉及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厅(以下简称“三小行业”)的治理整治工作职能,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市市容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创建为民、全民创建”宗旨,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促进黄石转型升级;坚持标本兼治、着眼长效、以点带面的整治原则,进一步强化“三小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责任机制,着力规范“三小行业”经营秩序,营造卫生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卫生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目标
按照黄创文指〔2019〕1号精神,我委成立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组。组长:郑葆青;副组长:余军(负责日常工作);成员:吴军、李佑升、张吉胜、唐凌春、黄敏。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一批、整改达标一批、创建提升一批“三小行业”经营单位,着力改善“三小行业”卫生管理不规范、硬件设施不到位、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状况,
全面提高“三小行业”守法经营意识和卫生管理水平。力争2019年11月底,城区“三小行业”持证亮证守法经营、环境卫生整洁美观,促进城市的洁华、绿化、美化、序华上新的水平,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公共卫生场所实地考察标准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氛围营造
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督促城区各公共卫生场所“三小行业”经营单位醒目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遵德守礼、中国梦、志愿服务精神、未成年人保护”等内容的公益广告。
(二)推进“五统一”“五公示”创建
全面开展“三小行业”经营单位“五统一”“五公示”创建,“五统一”即:统一公益广告、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密闭垃圾容器、禁烟标识);“五公示”即: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等级、举报投诉电话。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4月1日--4月30日)。
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创建责任;开展“三小行业”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底数,摸清基本卫生条件及卫生状况,认真查找“三小行业”各单位存在的卫生管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
(二)对标对表创建阶段(2019年5月1日--11月30日)。
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手册——公共卫生场所实地考察标准》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全面推进“三小行业”卫生条件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销号管理,同时举一反三,梳理排查新问题,认真落实各类问题逐一销号。
1.5月底前,“三小行业”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覆盖率100%;
2.6月底前,“三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持证率98%以上。
3.8月底前,“三小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持证率95%以上。
4.11月底前,“三小行业”建立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落实消毒制度和消毒记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
(三)大力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2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建立健全“三小行业”长效管理责任机制,持续强化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和定期全方位巡查,不断规范“三小行业”经营行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地各单位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开展文明城市创建重大决策上来,将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与卫生监督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一并来抓。组建公共卫生场所整治工作专班,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统筹推进。各地各单位要明确责任,按照方案化、项目化、具体化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明确整治工作目标,认真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三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
(三)查找问题,规范整改。要对标对表,认真分析公共卫生场所实地考察标准中的各项指标,查找当前我市“三小行业”卫生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工作措施。要进一步加大“三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挂图作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三小行业”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公共卫生场所实地考察标准要求。
(四)强化督办,严格奖惩。坚持把专项整治工作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同步考核,同步奖惩。建立健全督办检查工作考评机制,严格督办检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人员严肃追责;对失职、渎职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