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14349/2021-66945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卫生健康委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2019-03-25 14:56:25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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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全卫生健康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针对我市医疗卫生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抓好问题整改,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作风”要求,聚焦主责主业 强化政治担当抓牢抓实主体责任,将行风建设“往深里做、往细里抓、往实里落”,通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继续开展重点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排查、纠正和处理持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行业性、系统性风险,切实改善广大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整治重点

(一)不合理诊疗。无指征检查、无医嘱检查,过度治疗、无指征治疗,无指征住院、分解住院、虚假住院。不规范使用辅助用药、滥用抗生素,禁忌症用药,无指征、无医嘱、超剂量用药等。医疗机构或医疗过程中“搭车”出售医疗辅助用品、保健品、康复用具等谋利行为。

(二)医疗机构乱收费。超标准收费,无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和自定标准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未按要求提供应有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不公开、不公示或公示不完整等。

(三)医疗纠纷频发。群众投诉、举报较多,问题较突出的医疗机构以及医疗美容、泌尿外科、妇科等专科领域。

(四)医疗欺诈。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诱导消费、欺诈医疗、胁迫医疗等行为。术中加价、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

(五)涉医违法犯罪。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医疗秩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等。(此项联合公安机关落实)

(六)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医托、代孕、无证行医、非法买卖无偿献血证、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等。

(七)违法违规执业。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制作虚假医疗文书,科室出租承包,非法医疗美容,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废水处置不规范,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工作流程和工作体系不健全。

(八)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落实不力。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不健全,医德医风考评和奖惩机制形同虚设药品、耗材采购不规范,违规标外采购;公立医院对外承包、出租药房,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院内开办药店;医务人员收受红包、收取回扣、接收企业赞助参加学术会议等不良行为。

(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不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不规范。

(十)疫苗采购、使用不规范。疫苗接种三查七对制度不落实,接种证、卡、册记录不一致;未在湖北省第二类疫苗采购系统统一采购二类疫苗。

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以下阶段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阶段(2019年3-4月)。各地各单位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内容,通过智能监管、巡视巡查、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途径,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坚持开门查找问题,注重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搞选择,不打埋伏,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列出问题清单,见人见事见细节,明确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自查出的问题逐一纠正、件件整改。

(二)阶段性总结阶段(2019年4月10日前)。各县(市)区汇总整改资料,形成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卫生健康委。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2月底)。各地针对第一季度查出的问题,确定出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领域,分别交由监管部门、执法机构和纪检部门,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要切实履行责任迅速行动,强力推进。一是要细化工作方案,创新方法手段,明确整治任务,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要层层压实责任,落实综合监管工作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

(二)统筹兼顾,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各县(市)区、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要围绕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问题。一是要紧扣当地实际,排查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实施重大案件挂牌督办。要盯紧纠纷频发、隐患突出、群众满意度差的单位和部,重点督查督办。发现的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三是要注重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先进经验,正面引导重点问题的整治。

(三)多措并举,督促卫生健康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要完善卫生健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建立与单位绩效挂钩的质量考核制度。二是要建立激励机制,通过深化改革,激发医务人员依法依规执业的自觉性。三是要推进诚信建设,将日常监管情况纳入到全统一的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涉及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和相关部门。

(四)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办理投诉

各县(市)区、各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要向社会公布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充分发挥“12320”卫生热线举报作用,健全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继续实施专项整治工作月报告制度,每月8日前报告截止上月底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附件)。

人:陈顺浪

联系电话:6256776

电子邮箱:hsswjwzfk@163.com

附件:2019年卫生健康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


附件

2019年市(州)卫生健康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月份报表

单  位

检查

单位数(个)

发现

问题数(个)

整改

问题数(个)

落实信用承诺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数(个)

监管部门移交监督机构问题数(个)

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执法办案数(件)

责任追究

单  位

个  人

通报

执纪问责

不良执业记分

行政处罚

执纪

问责

行政

处罚

移送

司法

(个)

(个)

(个)

(个)

金额

(万元)

市本级















县(市、区)1















县(市、区)2















……






























合  计















注:此表填写开展专项整治以来的累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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