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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发〔2016〕16号

 

 

各城区卫生计生局,鄂东医疗集团,城区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疗机构),委直属各医卫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抓好系统创卫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乔昌禄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孙秋萍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郑葆青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胡承雄    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袁成华    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王正喜    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阮仲明    市卫生应急办主任  

李京合    市医改办专职副主任

陈华明    鄂东医疗集团副总院长

成  员:汪玉蓉    黄石港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柯国才    西塞山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张  进    下陆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胡健华    铁山区卫生计生局局长

        胡亚华    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执行院长

        黄庭荣    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医院执行院长

        余  进    鄂东医疗集团市妇幼保健院执行院长

        丁东珅    鄂东医疗集团市中心医院机关党总支书记

        杨子坤    市二医院院长

黄开元    市四医院副院长

张丽霞    市五医院院长

柯中古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余  军    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

柴  辉    市中心血站站长

喻春华    市结核病防治院副院长

马增煌    市临检中心主任

罗会川    市医修站站长

吕永红    市爱康医院总裁

王文炳    黄石市人福医院院长

陈  登    大冶铁矿职工医院院长

江顺洲    十五冶医院院长

能    市精神病医院院长

陈迪才    普仁医院院长

谢  彬    矿务局医院院长

吴元生    华新医院院长

熊学银    华中福康医院院长

汤  云    爱尔眼科医院总裁

鲁立新    东方妇科医院院长

王  典    同心糖尿病医院院长

万  洁    市卫生计生委党政办主任

王贤富    市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科(宣传科)科长

吴  军    市卫生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科长

吴永刚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李  瑞    市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殷雄防    市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段立新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张军胜    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科科长

张素兰    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科长

冯  浩    市卫生计生委疾控科主任科员

李少松    市中心血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技术指导、检查督办、社区包保四个工作组。王正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浩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罗国旺同志任联络员。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正喜 

成员:王贤富  冯  浩   罗国旺    

工作职责:

(一)负责系统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拟定系统创卫重要文件、活动方案、汇报材料,编写工作简报、督导通报等文字材料。

    (二)组织召开系统创卫工作会议。联系市创卫办,协调各城区卫生计生局、各创卫工作组、系统各卫生计生单位组织开展创卫工作

(三)负责系统创卫宣传和创建氛围营造工作。

(四)联系指导委包保八泉社区创卫工作。

 (五)协调技术指导组收集、报送系统创卫资料工作。

 (六)负责委机关创卫工作。

 (七)完成系统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技术指导组

组  长:胡承雄 

成  员:段立新  宋焰超  钱足庶 孟亚军  李佑升 

邓亚中   马增煌  叶  菁  毛弟军   冯 浩

(一)制定、细化和完善卫生计生系统创卫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评估标准及工作方案。

(二)组织开展行业创卫技术培训。

(三)对系统创卫工作(包括健康促进医院)进行技术指导,开展创卫技术咨询活动,解决创卫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四)组织实施系统创卫档案资料的建档工作,审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重点疾病、慢性病、精神病、妇幼卫生、医疗废物及临床用血管理单项创卫汇报材料,完成系统创卫自查报告和技术评估材料。

(五)重点指导系统创卫技术评估必检单位做好现场和资料迎检工作。

(六)完成系统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检查督办组

组  长:孙秋萍

副组长:王正喜

成  员:冯  浩  罗国旺

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创卫督导工作方案,建立督导制度。

(二)对系统各督导小组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上级交办的创卫问题以书面形式下达给问题单位,跟踪问效,及时反馈。

(三)做好系统创卫整改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

(四)完成系统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检查督办组下设三个督办小组:

督办一组组长:孙秋萍

        成员:吴永刚  马增煌  尹定富  陈翠芳  

邓  健  吴  建  黄  炜  冯  浩

工作职责:

(一)督导城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它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规范传染病登记和院感管理工作,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

(二)督导市中心血站、医疗机构规范采供血和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无非法采供血、用血行为。

(三)督导医院做好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和规范处置。督促各医院建有医源性污水处置设施,医源性污水处理排放符合要求。

(四)督导医院健全健康教育网络,规范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完成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目标任务。督导医院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

(五)督导医院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和查验工作

(六)督导医院规范开展严重精神病收治和管理工作。

(七)督导医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灭“四害”措施,巩固灭“四害”达标成果。

(八)督导医院做好创卫宣传氛围营造、食堂餐饮卫生等其它创卫达标工作。

(九)督导各医院、中心血站做好本单位创卫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完成系统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督导检查任务。

督办二组组长:郑葆青

      副组长:袁成华  余  军 

      成  员:吴  军  段立新  张素兰  宋焰超  

李佑升  邓亚中  万翠娥  梅  婷  

杨  翼

 工作职责:

 (一)督导做好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创卫达标工作。

 (二)督导开展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专项整治及创建“四小”行业达标示范街活动。

 (三)督导卫生计生部门管理的公共场所单位做好控烟工作。

 (四)督导做好学校卫生和学校传染病创卫达标工作。

 (五)督导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及查处非法医疗广告等创卫达标工作。

 (六)督导黄石医废集中处置中心做好和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签订集中处置协议,规范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工作。

 (七)督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标准化建设,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导规范建设健康体检中心。

    (八)督导完成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的创卫目标。  

(九)督导妇幼保健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实验室安全工作,不发生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督导规范严重精神病管理工作。

(十)督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市妇幼保健院规范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无烟医疗机构创建、预检分诊、免疫接种及查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医源性污水处理、单位环境、病媒防制和创卫宣传氛围营造工作。

(十一)督导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市妇幼保健院,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经营单位,学校,医废中心,基层医疗机构做好本单位创卫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二)完成系统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督导检查任务。

督办三组组长:阮仲明

      副组长:柯中古  叶仕能

      成  员:李  瑞  殷雄防  钱足庶 喻春华 赵克提   

              黄  炜  黄咏梅  柯贤洲

工作职责:

(一)督导建立社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体系,制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二)督导城区卫生计生部门和相关单位按照重点疾病预防规划要求开展艾滋病、结核病、血吸病防治工作。

(三)督导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工作。

(四)督导市疾控中心规范疫苗领储存和运输管理及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建证、建卡工作。

(五)督导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涉及卫生计生部门的创建工作。拟定黄石市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协调做好办法出台的相关工作。

(六)督导健全精神病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

(七)督导市疾控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设置科室,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率达到90%以上。督导实验室安全工作。

(八)督导市疾控中心规范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九)督导市疾控中心、市结核病院、市精神病院规范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无烟医疗机构创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医源性污水处理、单位环境、病媒防制、单位食堂创卫宣传氛围营造工作。

(十)督导市疾控中心、市结核病院、市精神病院做好本单位创卫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一)完成系统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督导检查任务。

四、社区包保组

组  长:李少松

副组长:洪  彦

成  员:缪  磊  涂淑君

工作职责:

(一)指导、帮助包保社区建立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二)帮助社区清理环境卫生,参与整治市容秩序,指导完善配套设施,督促整治重点部位,组织开展创卫宣传,联系企业单位包保。

(三)定期组织委机关和系统干部职工到社区义务劳动,帮助社区清理卫生死角,美化洁化家园。

(四)督导社区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落实各项创卫工作,创建卫生社区。

(五)督导社区合理使用创卫帮扶资金。

(六)指导社区规范收集、整理创卫工作资料,完善包保创卫工作相关资料。

(七)完成系统创卫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