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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扎实推进全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精准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根据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进一步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上精准发力实基层基础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为主线,以改革目标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为路径,以依法管理为手段,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精、准、细、严”管理着力提高基层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能力。

  (二)目标任务通过精准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努力实现“一”的目标,即:建立一支网络健全、素质过硬、作风扎实的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形成一套操作性强实用管用的基层工作规范;健全一个覆盖全系统、全业务、全区域的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形成一套宣传教育、依法管理、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基层工作长效机制;营造一个服务高效、群众满意的便民服务氛围建立一套信息准确、任务具体、措施精准、管控及时、责任明确的生育全过程服务管理动态反应机制,促进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

  二、重点内容

  (一)深化强基提质活动,全面提升基层计划生育干部队伍能力素质

  1建立基层计生干部信息库组织开展一次乡村计生专职干部情况摸底调查,掌握基层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基层计生工作队伍档案库信息管理系统。

  2健全基层计生队伍网络继续落实优秀乡镇计生办主任的副科级待遇。乡镇计生办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其中信息操作员按总人口3万人以内1名、3-5万人2名、5万人以上3名以上标准配备,具有行政执法资质人员不少于2名明确计生协的具体负责人员。每个村配备1名计划生育女专干,各村民小组配备1名信息员。城市社区确保2名以上计生专干

  3加强能力培训市级举办一期乡镇计生干部业务培训班。创新培训方式,开展赴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的开放式考察培训,组织乡镇计生业务骨干到市县卫生计生部门“上挂”锻炼培训,各乡镇安排村专干轮流到镇计生办锻炼培训,明确一批计生业务中心乡镇、中心村,开展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的结对帮带式培训。县级对村级封闭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乡村每月进行例会式指导培训开展技能比武活动,鼓励基层干部学习深造,提升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

  4积极争先创优继续开展全省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示范单位和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示范)创建活动,编印示范案例和先进经验的资料汇编努力营造工作创品牌、树典型、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信息管理活动,全面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效率

  1严格实名登记认真开展规范实名登记专项行动,严格执行出生人口、B超检查和计划生育手术实名登记制度,确保信息源头质量,组织不定期暗访和质量倒查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2加快信息融合和共享加强与公安、人社、工商、民政、教育、综治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卫生计生信息系统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全员人口信息作用,建立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免疫、户籍管理、婚姻登记、义务教育等信息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和全员人口库数据质量。

  3提高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对城区社区信息化硬件进行升级,全面普及电脑版和移动版村级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县乡两级用好现有各项业务系统,优化工作流程,提升计划生育工作效率。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逐步实现与外省信息的互联互通

  4、加强信息监测分析严格执行出生人口统计口径,提高数据统计质量;加强数据监测,定期比对分析出生分娩、公安入户、卫生防疫等各类信息数据,对日常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和实时监测。

  (三)深化便民服务活动,全面提升卫生计生部门形象

  1开展随访服务健全孕情信息监测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将生殖健康检查、优生检测、B超检查、信息平台信息反馈和孕情随访相结合,及时准确掌握育龄群众婚、孕、育信息,加强日常服务和管理。

  2落实政策服务积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鼓励群众按政策生育,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做好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落实关怀关爱行动,兑现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3深化办证服务全面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审批手续,实行登记发放逐步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探索通过生育对象信息共享、电子政务平台网上公示和网上异地打印证明等途径,替代其服务功能,免除群众往返奔波之苦;落实生育证件办理制度改革,推行承诺制,落实便民办证“七项制度”,全面实行网上办证、便民办证,《生育证》网上办证率达到90%以上将办证服务纳入计生目标管理考核,杜绝办证方面违规设置前提条件、推诿拖延、循私舞弊、把关不严等行为

  4开展维权服务深入开展诚信计生和村民自治活动。依法制定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和村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格遵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十二条规定;严肃查处违规收取计划生育押金、保证金等行为。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督办、交办信访件及时办结率达到100%,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深化依法治理活动,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1、依法查处违法生育积极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活动。全面清理依法查处2009年11月以来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行为,及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立个案销号制度,严格按照省委暂行规定和省《条例》要求,落实处理到位。严控政策外多孩生育。

  2严格依法管理清理网站和宣传服务阵地公开的文件制度、办事程序、服务指南内容。清理整改服务管理环节违规行为严禁违规施术和大月份引产,坚决杜绝乱作为、不作为和其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3严格目标管理坚持分线考核,创新考评方式方法,加大暗访力度,继续开展第三方调查,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日常专项评估,把基层工作重心引导到抓重难点工作和日常工作措施的落实上来。

  4、严格奖惩兑现对计划生育工作先进进步较大的单位予以表彰;对重点难点工作取得突破、获得上级肯定的予以加分;对弄虚作假的实行责任倒查;对数据严重不实、发生恶性案件、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工作严重滑坡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五)深化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对计划生育全过程的精准掌控。

  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围绕孕前、孕中、产后,摸清管理对象,分清管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精准掌握信息动态和服务需求,精准落实服务管理措施,精准落实责任奖惩。

  1狠抓清查摸底,精准定位服务管理对象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新建小区、人户分离人员等各类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清理清查,摸清各类漏报出生人口、漏管重点对象,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纳入全员信息管理。

  2、狠抓孕情监测,精准掌握计划生育动态把孕情监测作为乡村日常工作第一任务,把早孕信息作为B超实名登记的重要内容,加强妇幼健康信息系统的早孕登记、信息监测,通报一批早孕信息登记比例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单位,提高孕情发现能力,强化孕情跟踪包保责任。

  3、狠抓长效措施落实,精准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完善群众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奖励机制。对违法生育的对象要动员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并及时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法生育多孩的优先提交法院强制执行。对产后暂不宜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要及时指导采用药具避孕。

  4、狠抓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精准落实职责和追责每月、每个阶段的工作具体任务以清单形式下达到村和包村国家干部,明确完成时限,按月实行销号制结算、动态化结转,每月通报完成结果,追究工作不到位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一试点推动(4至5月)各县(市)区出台精准管理活动方案,选择一个单位和2014年度基层基础示范单位作为试点,对照各项任务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

  (二)全面实施(6月至11月)。总结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在对象、信息、措施、责任等环节精准发力,坚持工作任务目标按月精准下达、工作进展按月通报、责任奖惩按月兑现强化督查指导,适时召开推进现场会

  总结评估(12。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评估结合年度示范单位创建和目标管理考评进行全面总结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精准管理纳入党委、政府、卫生计生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重要内容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市精准管理活动在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主任统筹协调,分管领导抓推进落实,各相关科室负责人抓具体落实县乡应当分别成立由县(市)区党政分管领导、乡镇党委书记挂帅的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精准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负责做好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制订管理制度、检查督办落实等环节的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督促包村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追责。县(市)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敢抓敢管,严肃查处工作不到位的包保责任人。要将精准管理重点内容纳入年度计生目标管理。

  (三)加强督办落实。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督查推动县级每月对全程动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违法生育查处、孕情监测、便民办证、实名登记、信息质量等重点内容进行调查督办并及时通报,每季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送进展情况,加强联系交流。对精准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在年度基层基础工作示范单位评审中予以优先考虑在年度计生目标考评中给予适当加分。

     (四加强宣传引导主动正面发声,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完善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大力宣传计生政策和婚育新观念新风尚,宣传计划生育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宣传计生战线的好典型、好事迹。公开曝光一批违法生育、“两非”典型案件,营造依法生育的良好氛围。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