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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各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

  为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进一步整顿生育秩序,有效遏制违法生育,积极破解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题,尽快扭转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局面,经研究,决定从3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集中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行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院、卫生计生及相关部门的作用,集中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行动,依法用足用活法律所赋予的强制措施,坚持依法行政、文明征收、“一村一案”、以案释法,让违法生育者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加快建立新常态下的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工作机制,依法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严肃性,有效地遏制违法生育,进而增强公民依法生育意识,规范群众生育行为, 为全市计生工作争先进位奠定基础。

  二、主要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要确保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1、非诉强制执行案件查处要有新突破  原则上确保“一村(社区)一案”,全市不低于1000件,其中:大冶市不低于360件,阳新县不低于400件,开发区不低于110件,黄石港、西塞山、下陆区不低于40件,铁山区不低于10件。

  2、违法生育征收面要有新突破  2009年3月1日以来违法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到100%,征收率达到50%以上。

  3、足额征收案件要有新突破   2009年3月1日以来违法生育多孩案件的足额征收比例达到50%以上。

  4、特殊人群征收要有新突破  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和民营大中型企业职工、名人、富人违法生育案件征收到位率达到100%。

  5、依法征收能力水平要有新突破  征收行为规范,征收的主体合法、程序到位、文书齐全、标准恰当、票据有效,无“口头征收”、无随意减免、无“打白条”等违法征收行为。征收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清理违法生育

  各县(市)区要对历年来的违法生育对象再来一次全面清理,并录入信息系统。重点查清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名人、富人的违法生育底数,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隐瞒身份逃避党纪政纪处理的行为。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负责查清违法生育案件的事实,必要时商请公安部门协助调查取证。

  (二)开展社会抚养费集中征收行动

  对已查实违法生育案件,要逐一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建立征收档案,责成乡村包保干部做好思想工作。税务、工商等部门对违法生育人员实际年收入高于标准的,要积极配合计生部门核实。要严格征收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控制分期缴纳对象。确需分期缴纳的,必须经征收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与被征收人签证分期缴纳协议书。避免“首征40%”成为实际征收标准,避免分期缴纳的随意性和普遍化。

  (三)依法强制执行一批钉子户

  各县(市)区要发挥法院的作用,抓好强制执行工作,确保征收工作困难的村(社区)“一村(社区)一案”,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自觉遵守国策,起到执行一例、教育一村、带动一方的效果。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将多孩违法生育、国家工作人员、名人和富人违法生育的、近年违法生育的作为重点,精心选择有执行力、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申请强制执行对象。对于一时全额征收有困难的分期缴纳对象,要加强后续追缴征收。各级法院对卫生计生部门申请的强制执行案件要依法快速立案,对有履行条件而拒不履行的,要坚决依法强制执行。要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名人、富人违法生育可强制执行案件强制执行到位,并在社会上公开曝光。

  (四)加强征收信息管理

  对清查出来的违法生育人员,要及时录入到计划生育信息库。按已足额征收到位、首征完成待追缴、已下通知待征、未立案待下通知等类型,对已经上报的违法生育人员分门别类,建立行政执法案卷。根据征收通知书和票据存根,及时录入征收通知编号、时间、应征金额和已征金额等信息。探索开发征收管理信息子系统,应用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网上审批立案、分期缴纳和网上制作征收通知,网上打印征收票据,避免随意性。

  (五)要抓好典型解剖

  各县(市)区要重点解剖近三年来违反生育人数多特别是多孩违法生育突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局面打不开的乡镇1-3个、村(社区)3-5个。通过典型解剖,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上旬 各县(市)区要研究出台具体方案和措施,及时召开动员会,明确各乡镇和法院、卫生计生、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乡镇、村要综合运用教育、公安和卫生计生等部门的信息,进一步摸清违法生育底数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底数,对违法生育人员的征收情况要以村为单位进行外张榜公示,发动群众监督。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8月) 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征收对象清单,层层建立包片挂点联户责任制,实行销号制、对账式管理。建立工作进度报告和通报制度,乡镇要向县(市)区、县(市)区要向市实时报送征收工作进展情况,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经常性督办检查和定期通报。对征收进度迟缓、局面打不开的,实行挂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视察,整改不力的将报请市领导约谈县(市)区分管领导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5月份,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一批强制征收的典型案例。

  (三)全面总结阶段(9月)  专项行动结束后,将组织专项验收评比,重点检查社会抚养费征收强制执行“一村一案”落实情况,国家工作人员、名人、富人违法生育案件查处情况,征收案件、案卷的质量。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对专项行动的目标完成不好和征收行为、征收案卷不规范,要督促延期继续开展专项活动直至整改到位为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领导小组,从法院和卫生计生等部门抽选专门工作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各县(市)区法院都要加强非诉执行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市中级法院要将县(市)区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区法院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的原则,开通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审查“绿色通道”,采取集中执行和日常执行相结合,合理安排执行时间和力量。卫生计生部门要做好申请案件的筛选,保证案件质量,协同参与强制执行活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公安部门要及时提供违法生育人员户籍情况,确保强制执行现场的秩序,对妨害公务行为及时出警、依法打击。宣传部门负责舆情导向和正面报导、公开曝光,其他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市级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情况,研究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和督办全市案件查处工作。县(市)区和乡镇(街办)要建立例会制度,及时解决案件查处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办案专班及时研究案情。

  (三)严格奖惩兑现  这次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将作为今年县(市)区和责任部门计生工作党政主职述职的主要内容,作为年度“三线”目标管理考评的主要依据。对20万元以上的足额征收案件实行按例加分,对首征低于40%的实行按例扣分。对完成强制执行案件较多、执行到位率较高的法院,将给予表彰奖励,并按例予以奖励工作经费。

  

                                         黄石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