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城区各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专科医疗机构):
现将《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医院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4]19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医院评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 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医院评审的重要意义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各医院要高度重视医院评审工作,认真学习国家、省有关医院评审工作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和正确把握医院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明确自身定位,积极参与医院评审,以医院评审为契机,推动医院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各项医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开展。
二、 把握重点,促进医院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医院评审的主要目的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并举、重在内涵”,评审的重点是医疗服务的品质和成效,评审工作包括医院自评自建、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评价三个部分。各单位要正确的理解评审过程与结果、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通过加强管理,持续改进服务,努力实现医院管理科学化、诊疗规范化、服务人性化和目标公益化,促进医院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 严格标准,科学开展医院评审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省卫生计生委《湖北省医院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和《三级、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等医院评审相关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医院评审工作的程序和标准,切实加强医院评审管理工作。拟申报评审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信息统计、自查自评、申报审查等相关工作,确保医院评审的顺利开展。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医院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4〕195号),请在黄石医政群上下载。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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