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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6年度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委托业务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十二、2026部门预算表
十三、2026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2019年机构改革中,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市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爱国卫生运动职责进行整合,成立市卫健委,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2024年将部分老龄工作职责划归市民政局。内设十二个职能科室,目前主要职责包括推进健康黄石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医政管理、基层卫生、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干部保健、中医药发展、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妇幼健康等12个方面。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现有编制41名,在编39人,离休1人,退休58人,政府雇员2人。
第二部分 机构设置情况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为一级预算单位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委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体制改革科)、财务科(运营管理科)、健康黄石建设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医政科、基层卫生健康科(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监督科)、中医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妇幼健康科、老龄健康科)、科技教育科(保健办公室)12个机构。
委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6个。分别为: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石市中心血站、黄石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黄石市医学评价暨继续教育办公室、黄石市临床检验中心、黄石市急救中心。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临床放射学杂志社、时珍国医国药杂志社、黄石市中心医院、黄石市妇幼保健院、黄石市中医医院。
第三部分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2026年度收支总预算10018.31万元。其中:
1、收入预算情况。2026年度收入预算10018.31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855.2 万元,增长 9.3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18.3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包括经费拨款10018.31 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本年度人口健康发展补助经费项目增加765万元,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增加68万元等。
2、支出预算情况。2026年度支出预算10018.31万元, 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855.2 万元,增长9.33 %。按支出功能分类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卫生健康支出10018.31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按支出结构划分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基本支出1333.31 万元,占总支出的13.31 %;项目支出8685万元,占总支出的86.69 %。
支出增加原因:本年度基本工资调标增加,社保公积金缴费增加;人口健康发展补助经费项目增加765万元,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增加68万元等。
(1)2026年基本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32.19万元,增长2.47 %,主要是本年度基本工资调标增加,社保公积金缴费增加;
(2)2026年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823万元,增长10.47 %,主要是本年度人口健康发展补助经费项目增加765万元,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增加68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018.31 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支出包括:卫生健康支出10018.31 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18.31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855.2万元,增长9.3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基本工资调标增加,社保公积金缴费增加;二是人口健康发展补助经费项目增加765万元,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增加68万元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18.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类)10018.31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数为1333.3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19万元,增长2.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基本工资调标增加,社保公积金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为712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8 万元,增加0.82 %。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增加68 万元,卫生健康管理服务经费项目与应急物资储备库房租项目合并后共计减少 10 万元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26年预算数20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项)2026年预算数为136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65 万元,增加127.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育儿补贴、托位补贴及生育一次性奖励金额提高,奖励孩次调整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3.31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4.6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210.91 万元、津贴补贴 139.09 万元、奖金 245.84 万元、绩效工资 12.66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79.9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39.97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6.07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28 万元、住房公积金 76.51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4 万元、离休费19.34万元、退休费 243.19 万元、医疗费补助 35.89 万元;
公用经费128.6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8.3 万元、印刷费 5 万元、水费 2 万元、电费 5 万元、邮电费 5 万元、差旅费 8 万元、公务接待费 1.35 万元、劳务费 15 万元、委托业务费 3 万元、工会经费 12.7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29.04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 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预算,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七)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度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 8685万元,比上年增加 823 万元,增长 10.47 %,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口健康发展补助经费项目增加765万元,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增加68万元等。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868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8685 万元)。
项目包括: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补助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350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用于支持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信息化和智慧医疗建设)、重点学科发展、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等领域。
2、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补助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223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68 万元,增长 3.14 %。主要用于公立医院落实医改目标,保障医疗机构机构运行。
3、人口健康发展补助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136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765 万元,增长 127.5 %。主要用于落实国家、省育儿补贴制度,落实孕前优生服务,免费开展孕妇无创产前DNA基因检测等。
4、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项目。预算经费 100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用于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投入保障措施;支持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5、卫生健康管理服务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295 万元,与应急物资储备库房租项目合并后比上年减少 10 万元,减幅 3.28 %。主要用于深入推进计生转型发展,重点保障计生两扶、监督执法、住院护理险、计生助你行等工作;保障职称评审等工作正常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库房租等。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20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用于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是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使大家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终使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7、血防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4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用于各城区查螺、灭螺,查病、治病,小型灭螺工程和健康教育等,购买灭螺药品、血防宣传教育、防护器具、血防能力建设、日常公用支出等。
8、黄石市干部保健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3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用于市级重点保健对象的健康体检及诊疗服务等支出。
9、黄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2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增长 0 %。主要用于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
第四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28.64万元,比上年增加 5.54 万元,增长 4.5 %,增加原因主要是:上年预算中不含驻村帮扶资金5万元。
202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括:办公费 8.3 万元、印刷费 5 万元、水费 2 万元、电费 5 万元、邮电费 5 万元、差旅费 8 万元、公务接待费 1.35 万元、劳务费 15 万元、委托业务费 3 万元、工会经费 12.7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29.04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2 万元。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5.3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15 万元,下降 2.73 %。主要原因:本年度预计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 4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下降 0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 4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 1.35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0.15万元,下降 1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计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1.6 万元,比上年减少 1.4 万元,下降 46.67 %。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减少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 1.6 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复印纸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
2026年,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 1.6 万元,其中面向小微
企业采购预算 1.6 万元。
第七部分 委托业务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单位委托业务费预算支出 188 万元,
比上年增加 147 万元,增长 358.54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计划生育家庭护理保险服务70万和生育关怀助你行补助经费50万纳入此分类核算;二是本年度劳务费预算增加。
第八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占有房屋面积9934.15平方米;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的以上专用设备 4 台(套);现有公务用车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九部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6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预算 8685 万元, 9 个项目,比上年增长 823 万元,增长 10.47 %。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补助经费等项目支出2026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重点项目预算绩效具体情况:
1、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补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经历了“统收统支”“差额补助”“定项补助”“定额补助”“定项补助为主”五个阶段的演变,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2000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非营利性医院以定项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2020-2023年期间,因新冠疫防控需要,由中央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和社会捐赠等渠道予以支持,该定向补助暂缓执行。2024-2025年恢复该项财政投入,继续安排资金3500万元。
(2)项目内容:市级财政年度投入3500-5000万元,用于市本级公立医院财政差额补助,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调整为用于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并采取“项目库”的形式管理。
(3)立项依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2000年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指出,非营利性医院以定项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8〕4号)要求,各级政府要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56号)明确指出,中央财政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现阶段重点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工作,用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的补助资金主要支持推进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关工作。
(4)实施单位: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项目期:2026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6年预算安排 3500 万元,比上年增长 0 万元,增长 0 %。其中, 3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才引培、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包括完成高质量发展项目30个,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8-10个;质量指标:包括三级公立医院CMI值达到1.01,出院患者手术占比提高,平均住院日降低;时效指标:包括预算完成及时率100%,门诊与出院人次比降低。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包括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上升,基层诊疗人次占比提高,住院次均费用增幅控制在省平均值以下;社会效益指标:包括120急救应急达标率100%,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满意度指标:包括公立医院职工、门诊患者、住院患者满意度均不低于省平均值,体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改革导向。
2、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补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为全面取消药品加成,进一步深化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对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原则上通过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0%,政府补助20%。对本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府补助部分采取绩效考核方式予以补助。我市于2017年7月31日12时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举办机构补助两个渠道,公立医院减少的收入通过价格和财政补偿予以弥补。涉及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二医院(市四医院、市五医院)、市精神病院、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等医疗机构。
(2)项目内容:2025年1-6月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二医院(市四医院、市五医院)、市精神病院、市公卫中心等8家医疗机构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收入总计约5575.4万元,预估2025年全年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11151万元,其中财政补偿20%,计223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公立医院落实医改目标,保障医疗机构机构正常运行。
(3)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取消药品加成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鄂医改办发〔2017〕1号)、市医改办、市卫计委《关于取消药品加成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黄医改〔2017〕4号)要求,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4)实施单位: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项目期:2026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2026年预算安排 2230 万元,比上年增长 68 万元,增长 3.15 %。其中, 2230 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落实医改目标任务,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产出指标:取消药品加成医疗机构数8家医院,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零加成,财政补偿完成比例100%,政府补偿完成及时率100%。
效益指标:减轻患者负担,全面执行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促进公立医院健康规范发展。
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0%。
3、 人口健康发展补助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21号)要求,市卫健委草拟了《黄石市关于进一步完善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推动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并报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要求落实国家、省育儿补贴制度,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我市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发放每月300元育儿补贴,直至婴幼儿满3周岁。2026年对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家庭且落户在我市的,分别发放2000元、 3000元、 5000元一次性生育奖励。免费开展孕妇无创产前DNA基因检测。公办、普惠托育机构每收托1名0-3岁婴幼儿每年分别发放600元、220元生均补贴。
(2)项目内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21号)精神,市政府印发了《黄石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推动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项目涵盖婚恋、孕育、生育、养育、教育、住房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等。
(3)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8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更加务实有效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21号),《黄石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推动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措施》。
(4)实施单位: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项目期:2026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6年预算安排 1365 万元,比上年增长 765 万元,增长 127.5 %。其中, 1365 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通过实施涵盖婚恋、孕育、生育、养育、教育、住房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等全方位、全周期的一揽子措施,有效应对我市出生人口持续下降、育龄妇女规模缩减的挑战,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人口高质量发展。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预计惠及生育家庭数量不少于4000户,发放育儿补贴20000人,无创产前DNA检测6000人,托位补贴1200个,创建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20个。质量指标:奖励资金补助合规率100%,资金发放完成比例100%;时效指标: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
效益指标:人口出生率降幅放缓,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省平均值。
满意度指标:受奖励对象满意度≥90%。
4、 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投入保障措施;支持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主要投入:对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对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只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籍在我市的城镇居民 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政策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一次性奖励3500元。
(2)项目内容:据测算,我市每年符合政策人数约为3000人,每人奖励3500元,市级财政承担1000万元。
(3)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明确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 2006〕22 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鄂发〔2007〕25号)。
(4)实施单位: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项目期:2026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6年预算安排1000 万元,比上年增长0 万元,增长0 %。其中,1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全面落实城镇独生子女年老父母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
产出指标:预计发放人数3400人,奖励资金补助合规率100%,资金发放完成比例100%,奖励资金补助及时率100%,预算控制率100%。
效益指标: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退休计生家庭生活条件改善认可度达到90%。
满意度指标:受奖励对象满意度90%。
5、卫生健康管理服务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明确,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开展特别扶助,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要求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中国计生协明确要开展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完善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促进家庭幸福社会进步。市人民政府明确开展智慧医疗建设,该项目后期需持续开展信息化运维和安防服务,为健康黄石建设提供基础支持。同时结合我委承担的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卫生健康领域业务评审等工作,将项目进行整合形成卫生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依据国家政策文件和市卫健委的职能职责,将计生事业费、智慧医疗、业务评审、应急物资储备库租赁服务费等经费纳入卫生健康管理服务经费中进行统筹使用,以保障卫生健康领域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3)立项依据:《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试行)〉的通知》(鄂人口委〔2005〕25号)、《湖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试行)〉的通知》(鄂人口政〔2008〕9号)、《湖北省人口计生委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符合规定的“半边户”农村居民一方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鄂人口委〔2011〕10号)、《省人口计生委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口委〔2012〕3号)、《关于落实独生子女死亡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政策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6〕3号)、《省卫生健康委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的通知》(鄂卫通〔2022〕51号)。《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失独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的通知》(国计生协〔2017〕30号)要求,将失独家庭住院护理保险纳入失独家庭帮扶工作的总体部署,给予经费和政策保障。《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8〕2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81号 )、《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4〕39号)、《关于开展“生育关怀助你行”活动的通知》(黄计生协〔2015〕5号)。《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评审费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职改字〔2019〕6号)、《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2020年53次专题会议明确建设市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等。
(4)实施单位: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项目期:2026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6年预算安排 295 万元,与应急物资储备库房租项目合并后比上年减少 10 万元,减幅 3.28 %。其中, 295 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深入推进计生转型发展,重点保障计生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住院护理险、计生助你行等工作;保障业务评审、信息化等工作正常开展;保障我市医疗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包括开展职称评审等评审工作次数,奖扶、特扶人数,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人数,生育关怀助你行补助人数,储备仓库面积等;质量指标:包括补助资金发放标准执行合规率和储备仓库等级;时效指标:包括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
效益指标:包括减轻受助对象经济负担,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维护生育健康、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计生事业转型发展等。
满意度指标:受帮扶对象满意度≥90%。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项目。
(1)项目概况: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政府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是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使大家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终使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
(2)项目内容: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每年人均增加5元,预计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896万元,城区(含托管地区)常住人口90.98万人,市级承担10%。
(3)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18]67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卫生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
(4)实施单位: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项目期:2026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6年预算安排 200 万元,比上年增长 0 万元,增长 0 %。其中, 2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进一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使大家都能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终使老百姓不得病、少得病、晚得病、不得大病。2026年具体目标是: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6%;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66%;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6%;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5%;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90%;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
产出指标: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66%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85%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6%以上,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服务率达66%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66%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5%以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达95%以上等。
效益指标: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较上年缩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上年提高。
满意度指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调查满意度≥70%。
第十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2026年本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与上年一致。
2026年本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无数据,与上年一致。
2、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6年本单位无政府债务,与上年一致。
(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情况
1)血防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40 万元。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继续坚持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血吸虫病综合防治策略,到2030年全国所有流行县达到消除血吸虫病标准。产出指标:查螺270万㎡,药物灭螺5万㎡,人群查病600人次,人群感染率﹤1%(以村为单位),当地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为0。效益指标:持续保持城区保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持续降低降低血吸虫病健康危害。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0%。
2)黄石市干部保健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30 万元。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全面提高保健对象特别是重点保健对象的健康水平和保健意识。产出指标:重点保障对象90人次,逐年提高保健工作管理水平。效益指标:为保健对象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技术,解除病痛,促进健康。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3%。
3)黄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经费 25 万元。2026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有效使我市医闹现象逐年呈下降趋势,还有效防止了医患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调解窗口,充分展示了市政府执政、施政理念。产出指标:受理案件≥50件,受理案件结案率≥100%,受理案件到成功办结平均时间1个月左右。效益指标:有效缓解了医患矛盾,优化医疗环境;避免医疗纠纷矛盾的激化,提供化解医疗纠纷、法律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平台。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8%。
(3)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十一条 部门预决算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在委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开原则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公开情况全面、真实、完整。
第十二条 部门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为市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其他反映部门预决算的有关信息。
第十一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十二部分 2026部门预算表
一、2026年收支总表

二、2026年收入总表

三、2026年支出总表

四、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6年项目支出表

十、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十三部分 2026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2026年度) | ||||||
| ||||||
项目名称 |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补助经费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金额 | 3500万 | 其中:当年市级财政资金 | 3500万 | |||
项目主管部门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口 新增性项目■ | 项目期 | 2026年 | |||
年度绩效目标 (文字) |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全面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才引培、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标准或依据 | ||
2025年实际实现值 | 预期2026年实现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高质量发展项目 |
| 30个 |
| |
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 |
| 1个 |
| |||
创建省级临床 |
| 8-10个 |
| |||
医疗服务(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公立医院收入的比例 |
| 较上年上升 |
| |||
质量指标 | 三级公立医院CMI值 |
| 1.01 |
| ||
三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手术占比 |
| 较上年提高 |
| |||
公立医院平均住院日 |
| 较上年降低 |
| |||
时效指标 | 预算完成及时率 |
| 10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三级公立医院万元能耗支出 |
| 较上年降低 |
| |
实现收支平衡的公立医院数占公立医院总数的比例 |
| 较上年提高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总人次数的比例 |
| 较上年提高 |
| ||
公立医院每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增长比例 |
| 较上年降低 |
| |||
公立医院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增长比例 |
| 较上年降低 |
| |||
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 |
| 较上年降低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立医院职工满意度 |
| ≥75% |
| |
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 |
| ≥83% |
| |||
公立医院住院患者满意度 |
| ≥90% |
| |||
财政资金管理科室(盖章) | 财政绩效管理科室(盖章)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2026年度) | ||||||
| ||||||
项目名称 | 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财政专项补助经费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金额 | 2230万 | 其中:当年市级财政资金 | 2230万 | |||
项目主管部门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新增性项目口 | 项目期 | 2026年 | |||
年度绩效目标(文字) | 落实医改目标任务,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标准或依据 | ||
2025年实际实现值 | 预期2026年实现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取消药品加成补助医疗机构数 |
| 8家医院 |
| |
质量指标 | 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
| 零加成 |
| ||
财政补偿完成比例 |
| 100% |
| |||
时效指标 | 政府补偿完成及时率 |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
| 全面执行 |
| |
公立医院健康规范发展 |
| 效果显著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90% |
| |
财政资金管理科室(盖章) | 财政绩效管理科室(盖章)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2026年度) | ||||||||||||
| ||||||||||||
项目名称 | 人口健康发展补助经费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金额 | 1365万 | 其中:当年市级财政资金 | 1365万 | |||||||||
项目主管部门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新增性项目口 | 项目期 | 2026年 | |||||||||
年度绩效目标 (文字) | 有效释放生育潜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标准或依据 | ||||||||
2025年实际实现值 | 预期2026年实现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生育奖励标准 |
| 一孩2000元/户、二孩3000元/户、三孩5000元/户 |
| |||||||
育儿补贴 |
| 3600元/人 |
| |||||||||
托位补贴 |
| 公办600/位;普惠220元/位 |
| |||||||||
无创产前DNA检测 |
| 650元/人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生育奖励人数 |
| 4000人 |
| |||||||
育儿补贴人数 |
| 20000人 |
| |||||||||
无创产前DNA检测人数 |
| 6000人 |
| |||||||||
培育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 |
| 20个 |
| |||||||||
示范托育机构个数 |
| 20个 |
| |||||||||
质量指标 | 奖励资金补助合规率 |
| 100% |
| ||||||||
资金发放完成比例 |
| 100% |
| |||||||||
时效指标 | 奖励资金补助及时率 |
| 10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人口出生率降幅放缓,实现适度生育水平 |
| ≥省平均值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奖励对象满意度 |
| ≥90% |
| |||||||
财政资金管理科室(盖章) | 财政绩效管理科室(盖章)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2026年度) | ||||||||||||
| ||||||||||||
项目名称 | 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金额 | 1000万 | 其中:当年市级财政资金 | 1000万 | |||||||||
项目主管部门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新增性项目口 | 项目期 | 2026年 | |||||||||
年度绩效目标(文字) | 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标准或依据 | ||||||||
2025年实际实现值 | 预期2026年实现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标准 |
| 3500元/人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人数 |
| ≥3400人 |
| |||||||
质量指标 | 奖励资金补助合规率 |
| 100% |
| ||||||||
资金发放完成比例 |
| 100% |
| |||||||||
时效指标 | 奖励资金补助及时率 |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
| 落实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退休计生家庭生活条件改善认可度 |
| 90% |
| |||||||
财政资金管理科室(盖章) | 财政绩效管理科室(盖章)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2026年度) | ||||||
| ||||||
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金额 | 896万(其中转移支付696万元) | 其中:当年市级财政资金 | 896万(其中转移支付696万元) | |||
项目主管部门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新增性项目口 | 项目期 | 2026年 | |||
年度绩效目标(文字) | 1.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6% 2.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3.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0% 4.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0% 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 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6% 7.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6% 8.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6% 9.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 10.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 1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 12.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4% 13.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 14.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90%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标准或依据 | ||
2024年实际实现值 | 预期2025年实现值 | |||||
|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 ≥90% |
| |
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 |
| ≥90% |
| |||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 |
| ≥90% |
|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 ≥90% |
| |||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
| ≥90% |
| |||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 ≥70% |
| |||
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 ≥77% |
| |||
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次数完成率 |
| 90% |
| |||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
| ≥66% |
| |||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 ≥66% |
| |||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 ≥66% |
| |||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
| ≥66% |
|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
| ≥95% |
| |||
质量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 |
| 排名前5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及时率 |
| 10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 |
| 不断缩小 |
|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 不断提高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 不断提高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90% |
| |
财政资金管理科室(盖章) | 财政绩效管理科室(盖章)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2026年度) | ||||||
| ||||||
项目名称 |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金额 | 900万(全部为转移支付资金) | 其中:当年市级财政资金 | 900万(全部为转移支付资金) | |||
项目主管部门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新增性项目口 | 项目期 | 2026年 | |||
年度绩效目标(文字) |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顺利实施。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标准或依据 | ||
2025年实际实现值 | 预期2026年实现值 | |||||
| 数量指标 | 补助乡镇卫生院个数 |
| 7个 |
| |
补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数 |
| 35个 |
| |||
补助村卫生室个数 |
| 133个 |
| |||
补助乡村医生人数 |
| 209人 |
| |||
质量指标 | 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 100% |
| ||
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
| 持续提升 |
| |||
时效指标 | 按工作计划推进 |
| 2024年底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素质 |
| 持续提升 |
| |
| 经济效益指标 | 乡村医生收入 |
| 保持稳定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80%以上 |
| |
财政资金管理科室(盖章) | 财政绩效管理科室(盖章)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2026年度) | ||||||
| ||||||
项目名称 | 卫生健康管理服务经费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金额 | 665万(转移支付370万) | 其中:当年市级财政资金 | 665万(转移支付370万) | |||
项目主管部门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新增性项目口 | 项目期 | 2026年 | |||
年度绩效目标 (文字) | 深入推进计生转型发展,重点保障计生两扶、监督执法、住院护理险、计生助你行等工作;为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费用的急危重伤病患者得到及时救助、有效的救助。保障职称评审等工作正常开展。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标准或依据 | ||
2025年实际实现值 | 预期2026年实现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职称评审、重点学科建设等 |
| ≥5次 |
| |
两扶人员 |
| 3300人 |
|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抚慰金人数 |
| 130人 |
| |||
生育关怀助你行补助人员 |
| 600人 |
| |||
储备仓库 |
| 1650平米 |
| |||
质量指标 | 补助资金发放标准执行合规率 |
| 100% |
| ||
时效指标 | 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 |
| 10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助对象经济负担 |
| 减轻 |
| |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
| 落实 |
| |||
维护生育健康、社会和谐稳定 |
| 较大促进 |
| |||
促进计生事业转型发展 |
| 较大促进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助对象及家庭满意度 |
| 90%以上 |
| |
财政资金管理科室(盖章) | 财政绩效管理科室(盖章)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2026年度) | ||||||
| ||||||
项目名称 | 血防经费 | 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金额 | 40万 | 其中:当年市级财政资金 | 40万 | |||
项目主管部门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新增性项目口 | 项目期 | 2026年 | |||
年度绩效目标 (文字) | 完成所有年度任务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标准或依据 | ||
2025年实际实现值 | 预期2026年实现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查螺 |
| 5940万㎡ |
| |
药物灭螺 |
| 180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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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查病 |
| 2980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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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人群感染率 |
| ﹤1% | 以村为单位 | ||
当地新感染的血吸虫病病人 |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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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工作期限 |
| 202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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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及时率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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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效益指标 | 消除血吸虫病危害,保护疫区群众身体健康 |
| 无急感病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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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城区、大冶市持续保持消除状态 |
| 持续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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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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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管理科室(盖章) | 财政绩效管理科室(盖章)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2026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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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黄石市干部保健工作经费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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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 30万 | 其中:当年市级财政资金 | 30万 | |||
项目主管部门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新增性项目口 | 项目期 | 2026年 | |||
年度绩效目标 (文字) | 全面提高保健对象特别是重点保健对象的健康水平和保健意识。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标准或依据 | ||
2025年实际实现值 | 预期2025年实现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重点保障对象 |
| 9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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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保健工作管理水平 |
| 逐年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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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保健时期 |
| 年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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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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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为保健对象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技术,解除病痛,促进健康 |
| 效果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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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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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管理科室(盖章) | 财政绩效管理科室(盖章) |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 ||||||
(2026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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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黄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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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金额 | 25万 | 其中:当年市级财政资金 | 25万 | |||
项目主管部门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属性 | 持续性项目■ 新增性项目口 | 项目期 | 2026年 | |||
年度绩效目标 (文字) | 有效使我市医闹现象逐年呈下降趋势,还有效防止了医患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通过调解窗口,充分展示了市政府执政、施政理念。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标准或依据 | ||
2025年实际实现值 | 预期2026年实现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2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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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理案件 |
| ≥5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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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受理案件办结率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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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受理案件到成功办结平均时间1个月左右 |
| 1个月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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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缓解了医患矛盾,优化医疗环境 |
| 效果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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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避免医疗纠纷矛盾的激化,提供化解医疗纠纷、法律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平台。 |
| 效果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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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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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管理科室(盖章) | 财政绩效管理科室(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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