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胜华非医师行医案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01-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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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吴胜华非医师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卫罚〔20251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吴胜华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事实

吴胜华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于2024年11月22日在开办的今康中医诊所内独自为患者於、孙、薛3人提供针灸、推拿等中医诊疗服务,共收取费用480元。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480元;2.罚款人民币2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6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