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弘康中医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案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5-01-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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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黄石弘康中医医院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卫[2024]37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黄石弘康中医医院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20202MA48AK0192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强

违法事实

黄石弘康中医医院存在:1.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陈某从事中药调剂工作;2.中医辨证不清晰,无中医诊断和辨证分型,配伍无依据,未按照《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的要求审核处方,未落实处方审核及处方点评制度等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6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月17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