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 西塞山区鑫高美容美发店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卫公罚〔2024〕14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西塞山区鑫高美容美发店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2420203MABXGBTX94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高金 | |
违法事实 | 现场检查时店内有4名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 | |
行政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一千三百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11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