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娜非医师行医案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07-2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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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案件名称

刘娜非医师行医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卫罚〔202412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刘娜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违法事实

刘娜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分别于2022年7月16日在武汉某酒店为陆某、2022年10月9日在黄石市金皇后美容会所为1名顾客、2022年10月14日在黄石下陆某美容店为另1名顾客开展注射医疗美容服务,并收取费用700元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700元;2.没收药品、医疗器械;3.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724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