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黄石市铁山区葆康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等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卫传罚[2021]023号 | |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黄石市铁山区葆康诊所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0205MA48B0YQ02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覃国全 | |
违法事实 | 未将损伤性医疗废物破损的安瓿瓶置于专用包装物利器盒内;未按规定对损伤性医疗废物进行登记 | |
行政处罚依据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四十五条第(四)项 | |
行政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9月7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黄石市铁山区葆康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等案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1-09-09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