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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黄石市清廉医院建设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25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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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清廉医院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铁山区、新港物流园区卫生健康局(教卫局),城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现将《黄石市清廉医院建设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石市清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黄石市清廉医院建设稽查工作方

根据市委《关于推进清廉黄石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发〔2021〕13 号)和市清廉医院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方案》(黄清廉医建领〔2021〕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清廉医院建设目标,坚持问题为导向,严厉打击医疗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以人类辅助生殖领域和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工作重点

1.重点查处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药店无证“坐堂医”以及生活美容场所擅自从事医疗美容活动的行为等。

2.重点查处医疗卫生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医疗卫生机构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超执业范围、超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3.重点查处开展中医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擅自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养生保健、按摩等场所或个人,在经营活动中,开具药品处方、宣传治疗作用,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以传统医学、养生保健为名,打着疾病研究院(所、中心)幌子,借中医中药旗号,开展非法行医活动的行为。

4.以人类辅助生殖领域突出问题和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为抓手,全面排查医疗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点科室运行等情况,促进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相关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执业,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5.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并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必要时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分别查处。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

市级出台相应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卫健局确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各医疗机构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医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厘清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在专项治理工作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0月-2025年6月30日)

对照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表,全面开展各类专项督导检查。根据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上级部门通报交办的线索制定问题清单,发现一条核实一条,处理一条核销一条。依法依规严格查办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6月25日-2025年12月18日)

及时总结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和成效,汇总分析专项治理案件的共性问题,认真查找综合监管中存在的问和漏洞,切实提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市清廉医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稽查组每月20日前、每年6月18日12月18日前将月工作报告、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人:谢军、范凌波,联系电话:0714-6313979

电子邮箱:252893881@qq.com

、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深化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综合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对于规范医疗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工作方案要求,确保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肃惩处。要突出重点,提升卫生综合监管督查力度,认真核查案件线索,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对存在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医疗机构和个人,上报纪检监察部门及主管部门,追究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联动,常抓不懈。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长效管理机制,强化与公安、医保、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的协调联动, 提升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和监管效能加大医疗服务市场巡查力度,加强案件线索互通,及时发现和有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打造风清气正的卫生健康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