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2018年政协提案

政协黄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225号办理情况答复件

来源:市卫建委      时间:2018-07-20 15:38

分享:

尊敬的李京鹤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整合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日间照料中心管理,推进医养结合服务的提案》已收悉,您在提案中提出“将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人间照料中心划归鄂东医养集团统一管理,使医养结合触角延伸至千家万户,真正造福黄石老人”建议,我委领导高度重视,会同市民政局对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和民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52号)等文件精神进行分析研究,现将研究意见答复如下:

一、支持鄂东医养集团与养老机构合作。按照"就近便捷、互利互惠"的原则,鼓励鄂东医养集团下属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二、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申请设置医疗机构,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实施准入和管理,相关部门应支持其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床位数在200张以内的养老机构,可就近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应急通道,通过医生定期上门服务,随时提供诊疗服务,有条件的可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根据自身能力和养老需求,可设置1所专科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如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和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制定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规划时,应统筹考虑养老机构设置相应医疗机构的需要,并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

三、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合理规划布局,逐步形成涵盖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在内的多层次、有梯度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要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向以老年康复为主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转型,方便老年人就医。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民政部门给予优先受理;符合条件的,民政部门应为其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并依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四、支持推进老年人社区健康管理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健康养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加强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对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与老年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辖区内自愿签约的行动不便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2018年老年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实现全覆盖。

五、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能力的医养结合机构,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医养结合机构同等享受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公民合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

六、支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康复医疗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之间的深层次合作。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中医医院采取自建、托管或与养老机构开展技术协作等多种形式,探索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老年病科,开展老年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工作,并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加强转诊与合作。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与老年人家庭签订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中医健康教育。支持运用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发智能化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包,为老年人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为一体的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承办单位负责人:郑葆青                经办人:段立新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