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波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落实情况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落实好转换为民营企业职工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8年,市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办【2007】116号)精神,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通知》(黄政办发【2008】62号),按照《通知》相关规定,我委会同市直相关部门,迅速启动了对停产、半停产、破产及改组改制的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兑现工作。截止2018年底,大冶市、阳新县除外,城区共有4万7千多名企业退休职工享受了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市县两级财政共计兑现奖励资金接近1.7亿元人民币。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