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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委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教育、依法行政和强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推进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促进我市卫生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情况
我委积极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委党组中心组、委主任办公会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精神的学习,并将这些精神贯彻落实到各支部、各机关,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的实际成效,为黄石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委做表率。
(二)高效立法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建设。一是出台《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对需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事项范围、审查程序、审查内容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该办法要求对委内的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法定审查程序。二是根据《黄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黄石市卫生计生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台了1份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的程序进行制定,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三是对截止2021年5月31日前印发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并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积极响应全省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我委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确保所有执法人员持证执法。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程序严格规范,执法决定合法公正,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截至11月底,我委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23条、行政许可信息2380条,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案件19起,退回3起。三是加大疫情防控期间执法监督力度。在保持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基础上,在人员投入、监督措施上再加力,开展全方位排查,堵塞疫情风险漏洞;对全市新冠疫苗接种单位进行“拉网式”督导检查,为实现“应统尽统、应接尽接”预期目标,全面筑牢抗击新冠疫情的免疫屏障保驾护航。
(四)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节日节点,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户外宣传栏等宣传阵地,普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知识,引导个人健康行为,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二是突出重点,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疫情期间,积极主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以《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广泛普及科学防护知识,加强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和信息发布,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五)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在“普宣云”平台上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法律知识的线上学习。二是结合全省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契机,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培训。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新《行政处罚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推进卫生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方面的作用,今年来法律顾问共为我委提供法律意见服务20余次,有效防范和避免法律风险,化解各类潜在矛盾。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公正、高效地开展行政复议工作,2021年,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三是积极处理行政诉讼工作。加强行政诉讼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我委共处理行政诉讼2起,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现一案已胜诉,一案已开庭待裁决。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总体推进情况
(一)规范卫生健康领域权力清单。一是根据国家、省卫健委设定的权力清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卫健系统权力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进行改革。二是对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及公共服务等进行清理,并明确了下放权力清单。
(二)完善卫生健康信用监管机制。一是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分制度,2021年来,对疫情防控不力、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不良行为记分制度,并应用于机构和个人申报相关行政许可行为。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对115家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568分、对4名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30分。二是对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结合卫生健康领域执法实际情况,出台《黄石市卫生健康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将36条卫生健康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了免罚清单,进一步优化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推进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特别是针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等几个方面,共梳理2019年来各类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一千余条,其中涉及市场经济行为文件15个,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二是开展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重点围绕是否存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等问题,对卫生健康领域2018年以来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经过认真排查,未发现有上述重点突出执法问题。三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发现问题2类,均已进行整改,并推选优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各1卷。
四、工作亮点
(一)突出了普法重点。疫情期间,我委积极主动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在回应社会关切、舆论关注问题中开展普法教育,推动全社会持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疫情防控的法治意识,确保人人了解疫情,掌握疫情知识,切实提升广大群众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识。在我委“拉网式”的宣传下,我市疫情防控取得切实成效,截至2021年11月底,我市连续19个月无确诊新增病例,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恢复正常运转提供了健康保障。
(二)突出了实地教学。我委在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时,根据专业性质和特点,分类开展现场实地教学、实战演练,变被动“满堂灌”为主动“走出去”。组织各专业卫生执法人员分赴黄石爱康医院、奥体中心、西普电子进行现场观摩实践教学,实地讲解医疗卫生、游泳场所、职业卫生日常监督应注重的环节和具体事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制作执法笔录,并由省相关专家现场把脉会诊,提出意见建议,面对面、手把手解决问题。通过让执法人员身临其境,现场实操,精益求精,练强执法精兵。
(三)突出了责权统一。本次卫健系统“证照分离”改革全面贯彻了当前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相关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共场所审批、区管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事项审批进行了简政放权,让6项审批事项、4家一级综合医院审批和管理权限交回归区卫健局。
(四)突出了便民惠民。本次权力清单下放城区办理事项均在区级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满足了辖区企业和个人就近办理业务的需要,同时通过网上办理、精简申报资料、取消和压减办理时限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审批效能。
(五)突出了监管管理。完善了市区两级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反馈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城区及时上网提交相关审批事项,委执法部门根据审批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将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区卫健局,实现了审批权限下放、审批环节减少、监督执法更加主动及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全市卫健系统法治建设仍然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全市卫健系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不健全,城区卫健局无专业执法队伍,委综合监督执法点多面广、执法任务繁重。二是部分医疗机构法治意识不强,依法执业自查力度不够,仍存在部分违法执业行为。三是卫生健康领域行政争议排查化解难度大,特别是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等方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所增多。
六、改进措施
(一)加快推进卫健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改革。结合疾控体系改革,统筹推进市、县两级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城区执法队伍建设或配强城区执法协调员队伍建设。
(二)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全面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制度,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依法执业管理办公室,在二级以上医院率先推行依法执业自查系统,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法治意识。
(三)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协调,规范执法;加强行政行为法制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决策审查等制度;强化正面引导,积极应对行政听证、复议、诉讼。
七、明年工作思路及要点
(一)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围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激发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头雁效应”。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督促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动本部门加快做好“不见面审批”改革标准化建设。对纳入“不见面”审批的每一个审批事项在事项的公布、实现的方式、基本的流程、申请的材料、办理的时限、缴纳的费用等方面对照标准化指引,细化各环节标准,让申请人看得懂、走得通、办得好。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过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和实行集中审批、集成服务、信息共享、网上通办等措施办法,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
(三)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新《行政处罚法》修订的内容,完善听证、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等执法流程,规范执法文书,落实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实施工作,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四)大力培养专业化执法队伍。持之以恒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授课,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队伍法律素质、业务能力、执法效能,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为推进我市卫生健康法治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五)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信访、诉讼以及行政调解等纠纷化解的衔接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及时纠正违法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六)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持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不断丰富普法活动形式,拓展“法律七进”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