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政府雇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依照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现将考察体检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1.办公室文员岗2023031509考生笔试89分,面试86.8分,综合成绩87.9分,排名第一,拟进入体检、考察;
2.业务综合岗2023031525考生笔试80分,面试82.8分,综合成绩81.4分,排名第一,拟进入体检、考察。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考察、体检工作由黄石市卫健委责组织实施。考察、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有关事项说明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