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卫健委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采购询价公告

来源: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4-12-1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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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要求,我委及9家直属单位拟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服务范围

本次选聘律师事务所将为我委及9家直属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分别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预防医学研究所、市血吸虫病及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市中心血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结核病防治院)、市信息中心、市120急救中心、市医评办、市临检中心、市临床放射学杂志社、市时珍杂志社。

二、条件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律所执业年限不低于5年且声誉良好;具有独立的营业场所,配备10名(含)以上执业律师;其中5名(含)以上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二)现属黄石市政府采购法律服务入库单位;

(三)近3年律所及服务团队律师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四)至少由2名执业律师组成项目服务团队,其中至少有1名执业律师执业经验在5年以上。同等条件下团队律师具备卫生健康法律服务相关执业经验的优先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服务内容

1.对服务范围内所涉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

2.根据我委的要求及安排,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每年2次;

3.根据我委的要求,为执法工作提供具体咨询意见;必要时,以法律顾问身份对行政相对人释明法律规定;

4.起草、审查服务范围内所需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合同,参与重大项目谈判;

5.根据我委需要,协助审查拟进行行政处罚的证据、行政处罚案卷和法律依据等;

6.配合我委开展的依法行政自查评估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7.优先代理服务范围内单位诉讼行政复议事务,处理诉讼及行政复议纠纷案件,另行协商委托事宜

8.应我委要求,参与我委组织的案件审理、听证及有关的行政复议、重大事项研讨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即从20251——20251231日。

、服务费用

年服务费不超过9万元。

六、中标方式

本次采购需满足有效采购者达3家以上单位方可开标,在提供同质服务情况下实行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投递标书时间和地点

20241217上午10:00前将加盖公章的标书送至黄石市桂林南路10号5068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翩,联系电话:0714-6259314。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