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黄石市卫健委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要求,我委及9家直属单位拟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服务范围
本次选聘律师事务所将为我委及9家直属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分别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预防医学研究所、市血吸虫病及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市中心血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市传染病医院、市结核病防治院)、市信息中心、市120急救中心、市医评办、市临检中心、市临床放射学杂志社、市时珍杂志社。
二、资格要求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具有独立的营业场所,配备5名(含)以上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二)承诺近3年律所及服务团队律师无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三)至少由2名执业律师组成项目服务团队,其中至少有1名执业律师执业经验在5年以上。同等条件下团队律师具备卫生健康法律服务相关执业经验的优先。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服务内容
1.为日常工作提供口头或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对行政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及专项问题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法律意见;
3.草拟、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书及合同;
4.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5.受邀参加重大业务谈判;
6.受委托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调解相关程序,并准备相关法律文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7.应要求为职工讲授法律知识,进行法律培训;
8.应要求到现场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3年,即从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五、服务费用
年服务费不超过9万元。
六、中标方式
本次采购需满足有效采购者达3家以上单位方可开标,在提供同质服务情况下实行最低报价者为中标单位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投递标书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24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标书送至黄石市桂林南路10号5088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燕,联系电话:0714-3860263。
黄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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