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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督导情况公示
根据省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2〕145号)要求,市卫健委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市15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机构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督导检查合格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名单(15家)
(一)黄石市中心医院实验室
(二)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
(三)黄石市妇幼保健院实验室
(四)黄石市中医医院实验室
(五)黄石爱康医院实验室
(六)黄石有色医院实验室
(七)黄石普仁医院实验室
(八)黄石医养医学检验实验室
(九)大冶市人民医院实验室
(十)大冶市中医医院实验室
(十一)大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
(十二)阳新县人民医院实验室
(十三)阳新县中医医院实验室
(十四)阳新县妇幼保健院实验室
(十五)阳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
二、督导检查不合格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名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