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20年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
项目自评结果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98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1000万用于兑现城区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城区各卫健部门按照黄政办发〔2008〕62号文件规定,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严格按照本人申请,社区审核、街道复核、区级公示确认、市卫健委协同社保、财政、国资部门抽查备案等工作流程,及时足额发放奖励金。2020年,我市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符合对象3801人,兑现金额1330.35万元。其中市级承担1149.645万元,区级承担180.705万元,奖励金已通过社保局发放到奖励对象个人养老金账户。2020年资格确认对象奖励金已全部足额发放到位,到位率100%,准确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2020年落实奖励对象为2019年以及2019年以前未申报奖励对象,根据2020年汇总表,2019年退休奖励人数为2319人,2019年前退休奖励人数为1482人,奖励标准为3500元/人,一次性兑现总额为1330.35万元,其中市级承担金额1149.645万元,年初财政预算1000万用于兑现2019年退休企业职工,因2018年一次性登记2013-2017四年退休人员,部分未在规定年度登记的对象在今年申报,且这部分人数无法预知,年度实际兑现金额大于预算金额。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实施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做好申报对象资格审核,确保工作质量和政策落实。
附件:2020年度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项目自评表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116号)及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通知》(黄政办发〔2008〕62 号)要求,对国有和县属以上集体企业领取了《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时按统账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且领取的养老金中未包含计划生育奖励项目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3500元。
2、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由企业自行落实奖励资金。对长期停产或破产等困难企业,自身无能力承担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的,按企业隶属关系,由企业主管部门或本级政府落实奖励资金。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经费1000 万元,实际兑现金额1149.645万元,执行率114.96%,奖励金已于当年全部发放到位。
3、项目实施情况。城区各卫健部门按照黄政办发〔2008〕62号文件规定,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严格按照本人申请,社区审核、街道复核、区级公示确认、市卫健委协同社保、财政、国资部门抽查备案等工作流程,及时足额发放奖励金。
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归结到一点就是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兑现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的承诺,也是政府利民政策导向的延伸。财政资金的使用投向更加关注民生的需求,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严把审核关,积极做好奖励对象的资格确认、建立信息档案、数据汇总分析和日常管理监控等工作,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举报电话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取谁审核谁负责、谁确认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把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确保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市卫健委协同国资委、社保局等部门对各城区计生奖励情况开展核查,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做好我市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兑现工作,切实保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其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2020年落实奖励对象为2019年以及2019年以前未申报奖励对象,根据2020年汇总表,2019年退休奖励人数为2319人,2019年前退休奖励人数为1482人,奖励标准为3500元/人,一次性兑现总额为1330.35万元,其中市级承担金额1149.645万元,年初财政预算1000万用于兑现2019年退休企业职工,因2018年一次性登记2013-2017四年退休人员,部分未在规定年度登记的对象在今年申报,且这部分人数无法预知,年度实际兑现金额大于预算金额。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根据2020年汇总表,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人数3801人。
(2)质量指标。发放到位率100%。
(3)时效指标。已于当年全部发放到位。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按照确认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本人申请、社区审查、街道核查、县(市、区)级公示确认、市级抽查备案,确保工作质量和政策落实。
(五)其他佐证材料
无
2020年度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市卫健委填报日期:2021年5月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 | ||||||||
主管部门 | 省卫健委 | 项目实施单位 | 市卫健委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000 | 1149.645 | 115%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人数 | 3000人 | 3801人 | 10 | ||||
质量指标 | 奖励资金补助合规率 | 100% | 100% | 10 | |||||
资金发放完成比例 | 100% | 100% | 10 | ||||||
时效指标 | 奖励资金补助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 落实 | 落实 | 18 | ||||
退休计生家庭生活条件改善认可度 | 90% | 9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奖励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10 | ||||
总分 | 98分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2020年落实奖励对象为2019年以及2019年以前未申报奖励对象,根据2020年汇总表,2019年退休奖励人数为2319人,2019年前退休奖励人数为1482人,奖励标准为3500元/人,一次性兑现总额为1330.35万元,其中市级承担金额1149.645万元,年初财政预算1000万用于兑现2019年退休企业职工,因2018年一次性登记2013-2017四年退休人员,部分未在规定年度登记的对象在今年申报,且这部分人数无法预知,年度实际兑现金额大于预算金额。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严格按照确认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本人申请、社区审查、街道核查、县(市、区)级公示确认、市级抽查备案,确保工作质量和政策落实。 |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