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卫健要闻

关于印发《黄石市城区开展“烟头不落地、文明伴我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卫健委      时间:2023-03-17 08:30

分享: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办制定了《黄石市城区开展“烟头不落地、文明伴我行”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  日

黄石市城区开展“烟头不落地文明伴我行”活动方案

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全面推进机关单位和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为重点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市民幸福感,根据《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烟头不落地文明伴我行主题活动,让市民自觉做到不在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养成爱护环境、不乱扔烟头的良好习惯倡导全市广大市民积极履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义务,为黄石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一份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倡导

市爱卫办在黄石日报、健康黄石等媒体发布“烟头不落地文明伴我行”倡议书,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活动。

(二)公共场所禁烟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

对照《无烟党政机关标准和评分细则》和《黄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操作手册(2022年版)》要求,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和公共场所单位禁烟工作。一是建立健全禁烟管理制度,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二是室内设置有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门前设置有灭烟筒。三是配备有专(兼)职禁烟劝诫员,及时劝阻吸烟者停止吸烟或者离开室内场所。四是禁烟场所内不得摆放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五是禁烟场所无吸烟人员,地面无烟头、烟蒂。

2.责任分工

2.1 市爱卫办牵头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

2.2各城区政府负责统一指挥领导本辖区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组织开展常态化专项禁烟整治,落实本辖区公共场所单位禁烟工作措施。

2.3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公共场所禁烟联合执法检查,对医院、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小旅店及招待所开展常态化专项禁烟整治,落实各项禁烟工作措施。

2.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农贸(集贸、批发)市场、食品药品经营场所禁烟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禁烟整治,督促建立禁烟制度、设立禁烟劝诫员及张贴禁烟标识,劝阻吸烟行为,落实各项禁烟工作措施。

2.5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场超市、星级宾馆酒店等经营场所禁烟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禁烟整治,督促建立禁烟制度、设立禁烟劝诫员及张贴禁烟标识,劝阻吸烟行为,落实各项禁烟工作措施。

2.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禁烟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禁烟整治,督促建立禁烟制度、设立禁烟劝诫员及张贴禁烟标识,劝阻吸烟行为,落实各项禁烟工作措施。

2.7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旅游景点游客接待中心(处)、公共文化设施(图书馆、群艺馆)、文化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禁烟整治,督促建立禁烟制度、设立禁烟劝诫员及张贴禁烟标识,劝阻吸烟行为,落实各项禁烟工作措施。

2.8市政务和大数据局负责全市政务大厅禁烟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禁烟整治,督促建立禁烟制度、设立禁烟劝诫员及张贴禁烟标识,劝阻吸烟行为,落实各项禁烟工作措施。

2.9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学校禁烟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禁烟整治,督促建立禁烟制度、设立禁烟劝诫员及张贴禁烟标识,劝阻吸烟行为,落实各项禁烟工作措施。

2.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市城市规划馆禁烟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禁烟整治,督促建立禁烟制度、设立禁烟劝诫员及张贴禁烟标识,劝阻吸烟行为,落实各项禁烟工作措施。

2.11 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市科技馆禁烟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禁烟整治,督促建立禁烟制度、设立禁烟劝诫员及张贴禁烟标识,劝阻吸烟行为,落实各项禁烟工作措施。

2.12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营业厅(邮政、移动、电信、联通)等场所禁烟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禁烟整治,督促建立禁烟制度、设立禁烟劝诫员及张贴禁烟标识,劝阻吸烟行为,落实各项禁烟工作措施。

2.13市文物保护中心负责全市纪念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场所禁烟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禁烟整治,督促建立禁烟制度、设立禁烟劝诫员及张贴禁烟标识,劝阻吸烟行为,落实各项禁烟工作措施。

2.14市银保监局负责全市银行网点、保险证券营业厅等场所禁烟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禁烟整治,督促建立禁烟制度、设立禁烟劝诫员及张贴禁烟标识,劝阻吸烟行为,落实各项禁烟工作措施。

2.15市城发集团负责市公交集团及所属的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禁烟工作,开展常态化专项禁烟整治,督促建立禁烟制度、设立禁烟劝诫员及张贴禁烟标识,劝阻吸烟行为,落实各项禁烟工作措施。

全市各级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负责所属单位、所属系统和管辖场所禁烟工作,落实包保责任,组织下沉党员干部在包保社区开展捡拾烟头、烟蒂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开展如“小手拉大手、禁烟一起走”、“烟头换健康(礼品)”、禁烟知识讲座、志愿者文明岗劝导等形式多样的禁烟主题活动。

(三)禁烟现场考评

市爱卫办牵头负责全市城区烟考评工作,从市卫健委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4人联合市创文办组建4个考评小组,分别负责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和开发区·铁山区烟考评工作。每月分别抽取各城区辖区部分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和禁烟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暗访检查结果通报市创文办,联合市创文办对考评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烟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结合“黄石市创建文明城市十佳十差榜单”在媒体上公布。

、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城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减少吸烟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弘扬社会公德的高度,提高对禁烟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目标,全力推进禁烟工作。

(二)落实主管责任。各城区、各责任部门要切实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辖区公共场所、行业单位按要求落实烟相关措施,做好辖区和行业内公共场所的宣传教育和劝阻工作,及时制止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烟工作机制。

(三)落实督导责任。市(区)创文办、爱卫办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和公共场所工作督导,通报检查情况,将工作测评得分与其主管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得分相挂钩,同时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及媒体曝光。

各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开展“烟头不落地文明伴我行工作总结及时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联合市创文办将活动开展情况、现场考评情况作为文明单位年度考核和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程丽    联系电话:6211019

电子邮箱:hswjwjkb@163.com

附件:“烟头不落地、文明伴我行”倡议书

附件

“烟头不落地文明伴我行”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营造一个卫生整洁、美丽生态的城市环境,在此,我们发出“烟头不落地”倡议。

一、争做文明行为的引领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在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和其他禁烟场所吸烟,人人自觉,相关监督,争做文明行为的引领者。

、争做健康生活的宣传者关注自身健康,捍卫自身权利,拒绝二手烟,主动宣传控烟健康知识,帮助自己和身边人自觉远离烟草,践行健康生活理念,争做健康生活的宣传者

、争做主题活动的践行者从自身做起,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不乱扔烟头、纸屑等杂物,将烟头垃圾扔进垃圾桶自觉参与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广泛开展街头、院落、社区捡拾烟头活动,做“烟头不落地、文明伴我行”主题活动的践行者

、争做环境卫生守护者发扬主人翁精神,在身体力行落实好“烟头不落地”的同时,对乱扔烟头、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主动提醒、劝导和制止,争做环境卫生的守护者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细节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共同为黄石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力量!